申請時間:113年10月14日(星期一)至10月28日(星期一)下午五點止
申請資格:碩二研究生(含延畢碩研生)且已修滿專業課程24學分(專業必修9學分+專業選修15學分)及英文基本能力證明。
申請應繳文件:【1.~6.紙本資料請繳交系辦公室;7.電子檔請電子郵件傳送】
1. 學位考試申請書1份(紙本)
2. 歷年成績單1份(紙本)
3. 學位考試委員名冊1份(紙本) ※【請參閱碩士學位考試辦法,如有聘任委員屬第7條第三、四款者,請另檢附委員相關學術或研究佐證資料】
4. 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」相關課程或研習(6小時)證明1份。
5. 英文基本能力證明(請參閱「碩研生英文基本能力指標實施要點」),最遲請於辦理離校程序時一併繳交。
6. 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(請參考繳交範例),相似度需小於30%。※論文比對網址:www.airitiplagchecker.com
7. 論文初稿(含摘要至少20頁)+封面(含指導教授簽名)1份(電子檔)
※請注意系所名稱為「化粧品應用與管理系化粧品科技碩士班」
【請先經指導老師封面簽名後掃描成PDF檔,檔名:學號+姓名_論文初稿,傳送至信箱box320@mail.cnu.edu.tw;主旨:113-1學期學位考試申請_姓名】
注意事項:
※學位考試舉行日期請於114.1.31前完成,離校手續請於113-2學期開學日前辦理完成。
※請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,逾時恕不受理!
※相關辦法、文件請參閱粧品系網站/下載專區/碩士班資訊。